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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筑牢食品安全“保护网”

时间:2023-12-05 15:25: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是当前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检察院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打击食品犯罪、保障食品安全呢?

2021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在明知某外国减肥药无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向其他人销售该减肥药,从中非法谋取暴利。经过鉴定机构检测,该涉案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成分——安非拉酮。“安非拉酮”作为一种兴奋剂和食欲抑制剂的药物类型,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控,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依赖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中,“安非拉酮”属于非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崆峒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四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崆峒区检察院多次开展线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社区、校园,为百姓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对近年来相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宣讲,剖析食品安全犯罪的社会危害,引导群众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及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检察机关联系,积极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行动中来。同时,深入学校周边,对周边食品经营商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违法违规销售的“三无”零食、“五毛食品”进行了依法查处,对相关商铺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在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打击力度、推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同时,始终保持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就其他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办理有关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他部门及相关单位强化证据意识,保障群众权益。主动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就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中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第一时间进行监督整改,加强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下一步,崆峒区检察院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引导食品生产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崆峒区检察院呼吁,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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