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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检察院着力构建检务督察新模式

时间:2023-10-09 17:01:5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崆峒区检察院着力破解基层院检务督察力量弱、精细化低、监督刚性差等难题,构建起“立体化、多元化、闭环式”检务督察工作新模式,“嵌入式”开展党务、业务、事务督察,助推各项检察工作“优+”发展。


立体化布局,变“单兵推”为“协同战”

制定《崆峒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职责及规定》,检务督察实行组长负责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务督察组。检务督察组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检务督察室,配备检务督察专干。每次督察前,检务督察组要了解被督察部门的基本情况,并通知被督察部门检务督察组的任务、开展工作方式、时间安排等,做到针对性强、实效性好。初步构建起以院党组为领导、检务督察组为纽带、检务督察室为平台的三级管理网格,不断夯实检务督察工作基础。


多元化模式,变“一元化”为“多维度”

聚焦“党务+业务+事务”开展督察,实现对队伍有效管理、检察权有效运行等“一揽子”监督。每月进行党建、事务、作风、重点工作“四项联合督察”,每季度围绕案件办理质效、办案风险防控、指标数据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一次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情况通报,向院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崆峒区检察院关于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要求,聚焦决策督办、专项督办、党组重点督办三类事项11个方面进行检务督察,并发出督察通报。目前,共开展检务督察9次,发现25个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


闭环式管控,变“软约束”为“硬杠杠”

检务督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督察情况通报见人、见案、见事,情节严重的专门下发督察反馈单,并督促抓好整改,把有效监督一贯到底,切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按照“五好”“五个不放过”对督察出的问题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并将司法作风、廉洁自律、办案质效等督察情况,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干部选拔任用、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在自然年度内,对连续多次定期督察被评为“差”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进行提醒约谈,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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