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以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作为2022年行政检察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加以推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拓展案源
崆峒区检察院着力加大在公安治安处罚、拆迁补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良好协作配合机制,以“保民益、维稳定”为出发点,注重加强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一体协调,及时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创造良好内部协作环境。
强化调查手段,落实精准监督
通过查询调阅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行政相对人、调查取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同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共查询调阅行政执法卷宗50余本,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2次,化解行政争议5次。坚持全面审查,明确调查方向,落实精准监督理念,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确保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公开听证,提升监督质效
检察案件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崆峒区检察院坚持“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对4起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值班律师参加,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透明度。受邀听证员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行政监督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崆峒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以切实有力的举措,务实高效的作风,全力构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新格局,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