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平凉市崆峒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公检法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持续加强,成效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数量有所下降,但犯罪低龄化、性侵害、欺凌、虐待等问题成为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检察机关在依法能动履职过程中发现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面对上述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要求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崆峒区检察院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深入贯彻《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通过会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本区长效、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细则》结合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分别为家庭教育主体职责、实施措施、隐私保护、协调机制及宣传教育等,为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也是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