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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24 16:53: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通过履行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于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的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编制人数为64人,实有人数为84人,其中:省管在职62人,聘用书记员22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4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9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9.38万元,下降11.9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54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209.38万元,下降11.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收入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315.6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48.9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2.91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安全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5.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315.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23万元,增长12.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持平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长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5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4.培训费1.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4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培训费等支出。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27.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1.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28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382.57平方米,价值1968.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51.1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0.98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6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度我院重点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0万元,预期2022年将这笔资金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通过物业管理外包,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及部门职责,确定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指标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1.按规定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批复文件,专家论证等相关附件资料齐全,项目预算资金科学合理

2.财政资金拨付支付及时

3.已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4.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促使我院加强项目规划和科学论证,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

2.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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