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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检察院办理首例涉人格权支持起诉案

时间:2023-12-08 15:18: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崆峒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涉人格权纠纷案向崆峒区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被告行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判令其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本院办理的首例涉人格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件。

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案发当日,许赵二人因琐事引发口角,由于双方素有积怨,赵某在许某妻子、儿媳家人在场的情况下,故意裸露身体做出不雅行为。后许某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对赵某做出行政处罚。案发后许某一行4人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本院受理后,协助申请人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发当天的监控视频、接处警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赵某的上述行为确系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因本案申请人均系老人、妇女、儿童为弱势群体且缺乏诉讼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遂向崆峒区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

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崆峒区检察院积极作为、拓展监督区域、延伸监督触角的又一次突破,既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崆峒区检察院将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搭建大数据线索移送平台,用数字检察赋能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将支持起诉工作与护航民生民利深度融合,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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