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庭审观摩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4月24日,崆峒区检察院对本院办理的金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庭审现场进行观摩,共计20余名刑事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旭一行全程参与指导,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将以“事实为基、证据为链、法律为尺”的办案理念贯穿全过程,立足案件基本事实,聚焦刑事法律条文,精准拆解犯罪构成,采用“证据三性审查+证明力梯度分析”质证模式,通过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交叉验证筑牢指控体系根基,展现了扎实的业务水平和严谨的法律素养。干警们认真观摩、详细记录,对照自身办案查找不足。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召开了观摩评议座谈会。评议人员围绕审查报告、起诉书制作、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重点环节进行专业点评,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好的做法,也对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优化举证质证方式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最后通过《跟庭评议表》对本次庭审进行评分反馈。
“观摩中检察官‘手把手’教举证逻辑,复盘时直指答辩疏漏,这种‘沉浸式’学习比传统培训更解渴!”“每个人的庭审风格不同,平时自己开庭时有些问题没有注意到,通过观摩其他检察官的庭审,才发现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改进。”评议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分享了观摩感受。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取得了“以听促学、以评促优”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崆峒区检察院将把听庭评议作为提升公诉质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公诉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应对等核心能力,推动形成“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公诉人的综合履职能力,锻造优秀公诉办案团队,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