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检察委员会核心职能,持续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1月30日,崆峒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委员会全体委员,集中学习《平凉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学促思、以学提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与能力根基。
学习会上,委员们对《实施办法》进行了逐条、系统的研读和深入讨论,大家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围绕《实施办法》的现实意义、实践路径以及如何精准适配基层检察工作需求等方面展开交流研讨,分享学习心得,凝聚工作共识,形成了“深学细悟、笃行实干”的良好学习氛围。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实施办法》学习纳入检委会常态化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有案议案、无事学习”原则,结合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反复学、深入学,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与具体要求,切实将制度规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二要对标对表,严格规范议事程序。要严格依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从议题提请、材料报送、会议组织、讨论表决、决定执行与督办等各个环节进行对照检视和优化完善,确保检委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于法有据、规范有序。三要压实责任,着力提升决策效能。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委员的履职担当,通过规范高效的检委会工作,凝聚集体智慧,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法律政策关,确保作出的每一项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推动崆峒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履行双重职责,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检委会工作提质增效,带动全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2026年,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狠抓《实施办法》的落地落实,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持续完善议事决策体系、强化履职监督保障、提升委员素能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在重大案件审议、重大事项决策、检察业务指导中的核心作用,为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决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