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崆峒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深刻把握“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的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强化一体履职,抓实抓细“三个管理”,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切实以高水平管理服务高质效办案。
聚焦业务管理,服务领导决策。一是深化业务数据分析。落实“月度有通报、季度有分析、专项有研判”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紧紧围绕重要业务数据、重点案件类型进行分析通报,通过业务数据横纵分析比较,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指导业务部门全面把握办案趋势和存在的短板弱项,助力业务部门固强补弱,探索应对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共开展重要业务数据通报7次,综合质效分析2次。二是强化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将数据质量视为业务管理的生命线。严格执行“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的填录主体责任,同时压实案管审核监督责任,运用“人工+智能”双核查模式,一方面,每日对已办结案件的关键信息项进行人工核查比对。另一方面,依托“数据校验管家”等智能软件,对在办案件数据进行动态扫描、实时预警。同时,针对数据核查覆盖面不全问题,认真梳理汇总最高检和省市院下发的《案卡填录工作指引》及业务数据通报中常见多发问题,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制定共性问题清单,促进案卡填录规范性和准确率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共依托“数据校验管家”修改问题300余条。三是做实外部监督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十种方式和“四大检察”全覆盖要求,进一步细化听证案件范围,明确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拟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以外部监督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今年以来,共开展听证案件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17件。
聚焦案件管理,规范案件办理。一是严把案件关口。严格执行统一受理、流转制度,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规范收送案件。加强受案审查,重点审查移送案件管辖权、电子卷宗规范性及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注重做好送案审核,主要审核法律文书、办案流程是否规范、案卡填录是否准确,确保进出检察环节的案件“合格达标”。二是抓实流程监控。将流程监控作为案件管理的“日常功课”和“硬性任务”。依据最高检出台的流程监控“一个规定”和“四个监控要点”,实行全流程、全覆盖监控。对从受理到结案归档的所有案件,围绕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处理、诉讼权利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动态巡查。今年以来,共发出流程监控提示17件,确保了办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三是抓细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涉案财物“一案一帐、一物一卡”的精细化管理,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严格执行入库、出库、调用、处理等环节的审批、登记等制度,定期与业务部门进行帐实核对,确保帐实相符、流转清晰及处理及时合法。
聚焦质量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核心手段,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做到“每案必检”,确保案件归档前完成案件质量检查。二是强化评查结果刚性运用。评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个案评查报告和综合评查分析报告,列出具体问题,分析深层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向评查部门及办案人精准反馈。同时压实整改责任,建立评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销号整改,案管部门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完善业绩考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与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常态化工作衔接与线索移送,将业务数据监管、案件质量评查等情况定期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评优选先、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倒逼办案人员重视案件质量,细扣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