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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淘金梦”碎 偷越国(边)境获刑

时间:2023-12-13 10:37: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境外高薪好工作

轻轻松松月入几万

出国淘金

一夜暴富不是梦?

在高回报的诱惑下

冒着偷渡的风险

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

你看“刑不刑 ”

近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对谯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案件提起公诉,经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被告人谯某被朋友张某以高薪诱惑,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跟随张某前往缅甸某“公司”打工,其从中缅边境非法出境时,被当地民警查获并处罚款。几日后,谯某等人再次偷渡,到达缅甸后,其才发现所谓的“公司”实际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的窝点,所谓的“工作”实际是充当电信诈骗团伙的客服人员,在境外滞留363日后,谯某从我国清水河口岸申请入境并投案。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很多人被“国外高薪工作”诱惑,在没有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采取偷渡的方式出入国(边)境,这种行为不但破坏了国(边)境管理秩序,更是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国(边)境管理秩序关乎国家主权和安全,中国公民出入境应当依法办理初入境证件,切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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