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三抓三促”检察进行时】刑事和解化心结 检察温情促和谐——区检察院对两起轻伤害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3-03-28 08:47: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在执法办案中贯彻落实行动精神,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践初心。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不断提高诉源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质效,全力维护大局和谐稳定。

【案例一】

“本来只是夫妻间的小争执,因为一时冲动导致了现在的后果,我们都很后悔,真诚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化解矛盾,拯救了我们的家庭。”

2022年12月4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妻子王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杨某某一时冲动用拳击中王某某面部,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3年3月3日,崆峒区公安分局以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杨某某与王某某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育有一子且年仅六个月,案发后杨某某真心悔过已取得妻子原谅,杨某某系初犯,之前没有过殴打他人行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和解条件。承办检察官遂决定通过刑事和解化解双方矛盾,在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后,承办检察官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用诚挚的语言释法,用真挚的情感教育,最终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案例二】

2022年8月29日23时许,嫌疑人张某甲酒后想起与邻居张某乙之前的邻里纠纷,心生不忿,遂来到被害人张某乙居住的门面房前击打卷闸门并大声辱骂,张某乙闻讯出门后两人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推搡殴打,张某乙手指被张某甲折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因邻里纠纷引起,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埋下更大隐患,矛盾化解才是工作重点。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释法说理,双方彻底打开心结,最终达成和解。

因两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在经过公开听证后,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关闭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