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激发全体干警主动创建、积极创建的自觉性,检验《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成果,近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识。

本次知识测识,按照崆峒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旨在检验大家对《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知识的掌握情况。
通过此次测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全体检察干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加深了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的理解,从而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宣传、再提高的目的。全体干警一致认为,将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凝心聚力、主动作为,鼓足干劲抓成效,聚集问题抓落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