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施以来,崆峒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监督检察工作已成为检察履职新举措。2022年以来,崆峒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刑事申诉等办案活动26次,通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能动履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区检察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定、评查程序、评查标准和自评结果,人民监督员从第一季度办结的158件案件中随机抽取3类6件案件,通过详细阅卷,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相关疑问与检察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根据自己的评查情况,对评查工作和检察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对崆峒区检察院注重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办案公开、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让自己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是一次难得的沟通交流和学习机会。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规范、细致,评查意见客观公正,有效提高了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了公正规范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对于人民监督员提出的评查意见,崆峒区检察院将认真分析研判,强化整改落实,以外部监督成效促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让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和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确保“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