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三家废旧农膜回收企业未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造成环境污染一案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与被监督行政单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宣布了听证会的纪律以及听证员的权利义务,介绍了本次公开听证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播放了警示教育片,查看了涉案企业生产现场,说明了案件事实,明确了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听证的问题。后由涉案企业代表、被监督行政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听证员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通过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均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致使涉案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支持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意、解民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一项积极探索,能够进一步把事实弄清楚、把道理说透彻、把法律讲明白。本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凝聚共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共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守护崆峒山青水秀。
会后,受邀代表纷纷表示:听证会的形式很接地气,通过“面对面”的摆事实 、举证据、释法理,将公平正义有力的呈现,社会效果良好,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开展此类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公益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