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举行了“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参加。

宣布教育仪式上,检察官依法宣告了对未成年人的不起诉决定,立足于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结合被不起诉人的成长背景、家庭环境等因素,分析违法犯罪对家庭及社会的危害,告诫其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教导其吸取教训,今后严于律己、好好学习,为自己美好的未来努力拼搏。督促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改变教育方式,注重陪伴,不溺爱,如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以管教。

经教育,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并保证今后将以学习为主,遵纪守法,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之人。法定代理人表示,会更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交友情况,帮助孩子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走上正道,为社会积极做出贡献。
本次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贯彻了“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落实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崆峒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原则,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少年”的出现,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