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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1个集体三等功!1名个人三等功!

时间:2022-02-21 09:24: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18日,平凉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会上对2021年度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记功表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立集体三等功,刘旭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


2021以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0件,起诉6件,其中崇信县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垃圾清运案件为本院首例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王某某等10人非法狩猎,刘某某非法采矿等刑事附带民事案,均系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出的诉请均被法院采纳并支持。



作为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和部门负责人,能够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科学整合办案力量,与办案组成员互相配合,圆满完成办案任务,2021年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受理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向崆峒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3件。受理审查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向崆峒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受理审查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7件,向崆峒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个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均被法院采纳并依法再审,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发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份,均被法院采纳。

勇立潮头风更劲,踔厉奋发正当时!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强化检察履职能力,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以求极致精神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完成“六项重点工作”,乘势而上、奋勇前行,奋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丽崆峒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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